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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布第4号林长令

近日,遂宁市发布第4号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打造川渝森林城市群的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全面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林长令明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长要把关注和支持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履行林长职责的重要内容,要安排落实工作力量,强化组织协调,对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亲自上阵,确保2026年获得正式授牌。二是要全力对标补短,奋力提质增效。各级林长要紧紧围绕指标体系,补齐乡村绿化短板、提升城市公园绿地质量,持续在“护绿”“增绿”“用绿”上下功夫,更好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互促共赢。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弘扬生态文化。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进“五进”创建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开辟“创森”专版专栏;要通过森林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开展生态文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和成效的知晓率、满意度。四是加强工作统筹,强化督察考核。市、县两级林长制办公室和绿化委员会要具体牵头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市、县两级林长制办公室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